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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确保复试录取过程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前提下,为妥善做好2024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复试工作中健全监督机制,要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二)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机构

本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另有副组长、成员共5人组成;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相关资格审查核验,成员3人;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三个一级学科学硕和会计专硕(MPAcc)、公共管理专硕(MPA)复试考核工作,每组成员5人,另配助理3人;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的学生联络、网络通畅、后勤保障等工作,成员为3人;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督察员,负责监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各重点环节。

三 、 复试方式

本学院所有专业研究生复试形式均为: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

四、复试内容

(一)学术型硕士(含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专业)

1.专业课面试。考核考生专业基础,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程度;各专业考核科目及参考书以我校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日常听说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情况。满分为20分 。

3. 综合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满分为30分。

(二)专业型硕士[含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专业]

1.思想政治理论面试。考核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面理解和掌握程度。满分为 50 分。

2.专业课面试。考核考生专业基础,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程度;各专业考核科目及参考书以我校招生简章公布为准。满分为 50 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考核考生外语日常听说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情况。满分为20分 。

4.综合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专业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心理健康、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满分为30分。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安排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统一组织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并录音录像留存备案。统一复试时间定于3月23日和24日两天,详细排序将在QQ群(735558015)内通知,请考生按照通知安排准时到达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崇师楼进行候场和面试,其中,会计专硕考生面试地点为A208室;公共管理专硕、工商管理学学硕和公共管理学学硕考生的面试地点为B316室。

六、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15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 或综合面试不合格, 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12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进行校内调剂。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取整)。录取时分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录取中,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者,以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调剂工作

经济与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型)、120200工商管理学(学术型)、120400公共管理学(学术型)、020200应用经济学(学术型)接受调剂,调剂条件参照哈尔滨师范大学调剂要求。

八、监查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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